【台胞證】證照辦理須知

【台胞證】新辦或換新

  晶片護照正本  (6個月以上效期)

  國民身分證正本  

影本需清晰可見,不可模糊、不可翻拍,使用原件1:1比例,勿書寫文字。

  二吋白底彩色相片2  (照片背面簽名)

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彩色相片(規格同護照)

不可露齒、要露眉露耳(不可配戴耳環),不可配戴任何飾品。

強烈建議不要配戴眼鏡、不穿高領衣物。

  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  

未滿16足歲申請人需附上,並備註關係。

  戶籍謄本正本

未滿14歲未辦理身分證者、改名或國外出生者需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,記事欄不可省略,一人需一份戶籍謄本正本(現戶全戶),不可使用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騰代替。

  舊台胞證 (舊台胞證換新,若舊台胞證已過期則免附)

申辦台胞卡時,申辦人不可在中國境內(含澳門、香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