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一次申辦新護照】
需先準備資料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,辦理完後再把資料交由旅行社辦理
【護照】新辦或換新
□ 舊護照正本 (未過期者需附上)
□ 國民身分證正本 (滿14足歲者需附上)
□ 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(申請人未滿18歲者需附上)
□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
未滿14歲且無身分證者、未滿18歲且父母離婚者,受監護宣告者需附上限戶全戶,記事欄不省略。
□ 未滿18歲者,需呈附法定監護人身分證正本。
□ 二吋白底彩色相片2張
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彩色光面、脫帽、露耳、正面半身、背景白色,勿著軍警制服或墨鏡,勿使用合成照片。
□ D式委任書正本
申請人委任旅行社代為申請需附上【D式委任書】,請委託人親自簽名。
未滿18歲之申請者,【D式委任書】上『本護照申請案委任人簽名欄』需有申請人及監護人簽名。
□ 護照遺失件 (6個工作天,效期5年)
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,請至各地警察局申請。
【於國外遺失者】
需附上機場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合發之入國許可證副本。
我國駐外館處核發之入國證明書,若大陸直航回台則免附。